6月11日,中國科學院第十七次院士大會表決通過了《中國科學院院士章程》修訂稿?!吨袊茖W院院士章程》最早為1992年中國科學院第六次學部委員大會通過的《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章程》,1993年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改稱中國科學院院士,1994年中國科學院第七次院士大會將章程更名為《中國科學院院士章程》,其后經過7次修訂,本次是第8次修訂。
這次修訂將現行的由院士和歸口初選部門推薦改為候選人由院士和有關學術團體推薦,增加了新當選院士由全體院士投票產生的終選機制等,進一步健全了院士退出機制,并對優化院士隊伍學科和年齡結構作了制度安排。